{{ $t('FEZ002') }} 河洛語中心|
辦理日期及地點
一、收件及甄選日期: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14 年 5 月 29 日(四)止。
(二)甄審日期及時間:114年6月30日(一)前。
二、收件及甄選地點:屏東縣里港國小。
一、屏東縣國中小現職教師、本土語文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教學支援人員、專職族語老師)。
二、請有開課本土語文之學校鼓勵學校教授本土語文之正式教師踴躍送件。三、請專職族語老師之學校務必送件。
一、參加對象:屏東縣國中小本土語文授課人員(含正式教師、代理代課教師、教學支援人員、專職族語老師等)。
二、甄選組別:分閩南語文組、客語文組、原住民族語文組。
三、教案內容:以發展議題融入本土語文課程、或各領域跨域結合本土語文課程為主。四、作品送件方式:
(一)送件文件:
1、 報名表暨評審表。
2、 作品紙本 3 份(列印PDF 檔)及光碟電子檔 1 份(含 WORD 檔及PDF 檔)。
3、 授權同意書。
(二)送件方式:
1、 親送至本土教育教學資源中心(里港國小)林芷伊老師收。
2、 以掛號寄送至本土教育教學資源中心林芷伊老師收(905 屏東縣里港鄉過江路 41
號);信封上請註明「本土語文課程示例甄選」。
(三)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未達水準時名次得以從缺。
2、 參賽作品文字稿「以 14 號標楷體、行距 22 打字,並用 A4 紙張列印繳交」。
3、 必須是個人創作,不接受共同作者之創作。
4、 所有參賽作品一經遞交將不主動發還,請自留底稿。
5、 所有參賽作品須為未經發表的原創作品並不得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一經發現,參賽者將被取消資格,獎狀一概收回。
6、 所有參賽得獎作品著作權歸原作者但屏東縣政府可以做非營利之教學使用,此項約定並載於著作權同意書上。
7、 屏東縣政府得無償將參賽得獎作品,分享於本土教育網站供全縣教師做為補充教材之用。教育部及屏東縣政府得無償刊登、出版及做教學之使用。
(四)獎勵標準:
1、 甄選結果公告:於 114 年 6 月 30 日前屏東縣教育處網路網站公佈獲獎名單;如延長收件,則得依狀況調整公告日期。
2、 各組擇優錄取:
評選特優一名、優等二名及佳作若干名。
榮獲特優者核敘嘉獎 1 次、禮券 2500 元。(非敘獎適用人員則核發獎狀)
榮獲優等者頒發獎狀 1 紙、禮券 2000 元。
榮獲佳作者頒發獎狀 1 紙、禮券 500 元。
<註>:依據「屏東縣國民中小學教職員獎懲原則」(一)學務類 17 參加教具教材製作-全縣性-參加教師第一名嘉獎 1 次,第 2、3 名獎狀 1 紙。
五、評審項目:
收件後將聘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進行甄選。
評審項目 | 評審構面 |
課程目標完整與可行性 (30%) | 課程理念目標呼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及本土語文領綱 之精神 |
教師團隊組織具有動能且合作度高 | |
課程規劃與執行具有完整性及連貫性 | |
其他 | |
教學的多元與創新性 (40%) | 課程設計富創意性 |
教學與方法多元及創新 | |
教學媒材與媒介豐富多元(含學習場域、資訊融入) | |
其他 | |
教學的效益性 (30%) | 課程計畫與教學具推廣性 |
學生學習評量多元且適切 | |
學生學習成果多樣且豐富教 | |
學省思與回饋能提供教學改善之用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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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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