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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本府委請里港國小辦理屏東縣11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本土語文種子教師成立跨校社群」實施計畫,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114年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及本縣里港鄉里港國民小學115年9月22日屏里小教字第1150000354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
(一)本縣本土語文輔導團輔導員、全時支援輔導員。
(二)本縣高國中小學現任教授本土語文教師(含現職教師、族語專職化教師、教學支援人 員)。
三、計畫執行期程:115年8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
四、辦理方式:
(一)每一學習社群之組成人數以 6 人以上為原則,以校內社群優先,以校內社群先行運作,並於第二年擴散至該行政區鄰近 2-3 所學校,參與社群對象包含現任教本土語文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二)社群若跨校成立,請由社群領導人之所屬學校辦理經費核銷事宜,並經成員討論後,自行規劃辦理主題、辦理日期、時間及活動地點。
(三)社群活動規劃及相關成果繳交:
1、每學年至少完成1份彈性學習課程之規劃或跨領域教學活動設計。
2、每學年至少進行10次與主題相關之專業對話或共備活動。
3、每學年至少進行1場次公開授課與專業回饋(含觀課與觀課前後會談,公開授課需安排於共同備課之後)。
五、每社群補助 10 萬元,請社群領導人於115年10月23日前將領據、社群計畫書及經費概算表(如附件)寄至本土教育教學資源中心(里港國小)林芷伊老師收,上開領據補助機關請敘明「屏東縣里港國小」。
六、結報時間:請於116年7月23日前,將收支結算表、原始憑證影本、活動成果(含教案)寄送本土教育教學資源中心(里港國小),原始憑證留各校存查。
七、檢附實施計畫及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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